康德〈Imm. Kant 1724─1804〉在其「教育論」中以為人是唯一需要教育的存在物。其他動物恃其本能力量以為用,惟人則須經教育方足以為人。然則,由於人之秉性好尚自由,甚至可以為自由而犧牲生命。因此,康德更以為教育不能訴諸外在的制約,而宜由人類透過自身的努力,逐步開展其內在的秉賦。何為人類內在之秉賦?考諸中西典籍,雖然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然而輕忽人類情緒生活的處理似為中西哲學傳統的共同特色。我國哲學傳統,不管各家學說對於人性看法如何分歧。然要皆以情為惡之根源。西方哲學自柏拉圖以降,一向把情感歸諸混亂不堪之現象界,此種見地尤以十七、八世紀的理性主義哲學達於其極,笛卡兒〈R. Decartes〉,史賓挪薩〈B. Spinoza〉、萊布尼茲〈G. Leibnitz〉等率皆以情緒為混淆之觀念,足以阻礙人類提昇精神生活於理智澄澈之境界。康德以來的西方哲學,對於人類情緒生活之不可還原性雖有較深刻的體驗。然而,康德以及康德影響下的哲學,猶不免於忽略人類情緒生活的意向性、秩序性、貶低了人類的情緒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