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代後期的人格心理學研究,開始注重心理學知識的人道化,由分析、處理病理方面的問題,轉而探究健康者的人格特質(註一)期待將心理學的發現應用於人性建設,且在真正「人」的行為變化中去求驗證。在這一股運動趨勢中,號稱心理學第三勢力的人文心理學,特別標舉出「自我實現」的概念,強調個體天生具有展現內在、充分發揮自我潛能的傾向,重申心理學的任務,在於探討如何發展個人的潛能,實現個人的價值,以增進人格的統整和圓熟,提高個人的生活境界與幸福。本研究有下列四項具體目的:1.探討教師在教育工作上自我實現的理論基礎。2.發展測量教師自我實現的研究工具。3.分析性別、婚姻、任教地區、教育類別、職務、任教年資、任教科目諸變項,是否為構成國中教師自我實現差異的因素。4.歸納研究發現的結果,以作改進師範教育的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