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名為「國中畢業生升學與就業意願之影響因素」,其中數項名詞須先予界定。\r先以國中畢業生而言,係指民國五十七年延長九年國民教育後,於民國六十八年應屆畢業或已畢業一年之國民中學學生。中華民國台灣省˙台北市、及高雄市的國民中學學生,皆包括在本研究的對象中,在上述地區的國民中學,無論城市或鄉村、男性或女性、在校應屆畢業、及已離校或升學或就業的學生,皆為本研究所稱之國民中學畢業生。次就升學與就業意願言,意願原指一種行為的傾向,既反應個人的抱負,又表現於個人的選擇。本研究所指升學與就業意願,在實際上以學生對於升學或就業的「選擇」為代表,在本質上則視其為個人的一種行為傾向或抱負。意願受各種不同因素的影響而形成,它不是一成不變,而是會改變的。國中學生在學時與升學或就業後的意願,可能有所改變。因此,本研究兼從國中應屆畢業生及畢業一年之學生,了解其升學與就業意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