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一民主自由的國家,美國國會於1998年通過《國際宗教自由法》(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依該法案設置「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nited States Com 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縮寫USCIR F),該委員會隸屬於美國聯邦政府,為一跨黨派的獨立運作機構,其主要職能是監督並觀察各國之「宗教自由」的現況及是否有違反「宗教自由」的情形,進而每年發布《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