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醫師的診所所得申報方式一向有三種選擇,包括採用財政部規定的必要費用標準、按實記帳申報及書面審查等。過去診所的所得只要依規定在這三種方式中擇一申報核定後,醫師從診所所得的資金不論有多少,都不再有查稅的風險。不過近年來因為非健保給付科別,例如醫療美容、整型、減重等在醫療市場興起後,非健保收入金額遠超過傳統健保收入,加上實質課稅法規已正式立法實施,稅捐機關不再以一致的法規規定認定開業醫師的診所所得,以致即使醫師診所所得已依照規定方式報稅,倘若稅捐機關查獲醫師有實質財產金額超過所得申報數,將以實際財產數額核定診所的所得。在這個新的課稅環境下,醫師診所的資金規劃十分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