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刑事法
202109 (2021:9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手段目的可非難性——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340號判決
作者
焦點判決編輯部
中文摘要
告訴人將手機鏡頭轉朝行為人方向拍攝,經行為人一再表示「不要拍我」,告訴人此時仍持續拍攝,原審認為行為人取走告訴人手機之行為雖屬正當防衛,但防衛過當,仍構成強制罪。但本判決表示是否妨害人行使權利而成立強制罪,必須檢驗是否有手段目的之可非難性,「告訴人此部分行為是否已非合法之權利行使?上訴人伸手將告訴人手機取走,阻止其持續拍攝之行為,是否欠缺社會可非難性,而不得以強制罪相繩?皆有研求之餘地」,認為原審判決理由不備,從而撤銷發回更審。
起訖頁
1-3
關鍵詞
手段目的可非難性
、
手機拍攝
刊名
裁判解讀:刑事法
期數
202109 (2021:9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自保——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281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運輸既遂——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469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