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2010 (2020:10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不當得利——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168號民事判決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按契約之終止,得由當事人合意而終止,合意終止為契約行為,於合意終止後,當事人間權利義務關係,悉依當事人之約定定之。而承攬契約之終止,僅使契約自終止之時起向將來消滅,並無溯及效力,定作人固仍應就契約終止前承攬人已完成工作部分給付報酬,惟定作人於契約終止前如已超付承攬人完成工作所得受領之報酬,於契約終止後,承攬人就該超額報酬受有利益之原因即失其存在,定作人非不得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返還之。
起訖頁
1-2
關鍵詞
不當得利;終止契約;報酬超付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2010 (2020:10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下一篇
共同扶養——最高法院109年度台簡抗字第74號民事裁定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