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會員登入
|
元照網路書店
|
月旦品評家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2008 (2020:8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借名登記——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63號民事判決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借名人以借名登記予出名人之不動產贈與他人,其履行贈與契約之方式,除將因借名登記契約所生之權利義務,概括的讓與受贈人承受外,亦可終止借名登記契約,請求返還該不動產登記於己再移轉登記予受贈人;或指示出名人於一定期間或授權其決定期間將該不動產移轉登記予受贈人;或將返還該不動產登記請求權讓與受贈人,以為贈與物之權利移轉,且將不同之財產分別贈與相異之人,未必應同時為贈與物之權利移轉。
起訖頁
1-3
關鍵詞
借名登記;返還借名登記財產;贈與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2008 (2020:8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裁判分割——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693號民事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借名登記——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480號民事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