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裁判解讀:民事法
201912 (2019:12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求償型不當得利——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128號判決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因代他人繳納款項,而不具備委任、無因管理或其他法定求償要件所生之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求償型之不當得利),旨在使代繳者得向被繳之人請求返還其免予繳納之利益,以調整因無法律上原因所造成財貨不當變動之狀態。因此,一方為他方繳納稅捐,乃使他方受有免予繳納之利益,並致一方受損害,苟他方無受此利益之法律上之原因,自可成立不當得利。
起訖頁
1-2
關鍵詞
求償型不當得利;法定求償要件;不法律上原因受有利益
刊名
裁判解讀:民事法
期數
201912 (2019:12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下一篇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792號判決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