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官在學習期間多數仰賴閱卷、跟隨指導老師開庭學習相關審判事務,然而,學習期間兼導與指導老師均認為適當的學習方式應為由學官自行思考收案後如何批示進行單或審理單、安排庭期、決定傳喚到庭之人,甚至應有機會讓學官親自坐在法檯上指揮訴訟、訊問,惟礙於當事人權益之保障,很難讓學官就進行中的案件落實此類學習模式,因而本組由兼導安排舉辦模擬法庭與模擬偵查庭,每位學官均會拿到一宗已確定之實際案件卷宗,自行擬定案件的審理方向並且實際坐上法檯開庭,對學官的學習著實有很大的幫助。本文即撰寫本組學官親自化為法官、檢察官角色時所體認到的審判、偵查實務心得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