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民國(以下同)91 年推動公文交換 G2B2C 計畫,機關逐漸達成電子交換目標,並將第三類(通報週知性質)公文大量使用電子交換,造成電子公文量日益膨脹,在縣市基層尤其嚴重,為配合行政院推動六減運動之目標,減少公文文量及公文層轉,增加公文處理時效,應設置機關公文電子交換第三類電子公布欄,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原研考會,該會於 103 年 1 月與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合併改制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於 95 年協助開發地方政府共用之機關電子公布欄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共用公布欄系統)並代為維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