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戰結束後,隨著安全威脅情勢的轉變,以及資訊科技的快速發展,美國於1995年開始以資訊安全的角度,關注關鍵基礎設施保護(Critical Infrastructure Protection, CIP)的重要性,由於美國關鍵基礎設施高達85%屬私部門擁有,美國政府早已體認其成功要素在於公、私部門能否充分協力、分享資訊,歷經將近二十年的調整與演進,公、私部門合作建立夥伴關係、資訊共享機制立法、政府組織功能優化、資訊共享環境的建構、各種網路平台的開發與工具運用,以及資訊共享標準的建立,已使得美國在關鍵基礎設施資訊共享制度上累積不少寶貴經驗,值得各國取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