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名稱: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學位別:碩士 畢業學年:97年 指導教授:劉宗德 本研究係以國家賠償法制改革之動態分析為研究課題,有關國家賠償法制之建置沿革、國家賠償責任理論演進及構成要件分析等基本法理並非探討核心,不擬分析論述。故於本章直接分析兩岸之國家賠償法修法草案,並就異同之處提出比較。其次,將歸納整理目前國家賠償法理上之爭點,台灣部分如:何謂「行使公權力」、「怠於執行職務」之定義及「公有公共設施」之範圍等;大陸部分如:單一歸責原則之檢討、賠償範圍之界定及賠償程序之改進等。以上皆為重要爭點,除可反映兩岸國家賠償法適用之現狀,並以資檢討修法草案是否正視渠等來自學界之建議,可否解決相關問題。再次,係以國家賠償相關判決之整理與分析為主要內容,遴選對象即以述之各項爭點為主,逐項檢視實務界對學界之回應,俾利檢討實務與學理之落差,進而分析修法草案統合雙方見解之程度。最後,藉由修法草案之介紹、學理爭點之分析及相關判決之整理,大體呈現出兩岸國家賠償制度之不同面貌與各自亟待解決之問題。然台灣地區之修法草案是否真能反映現行運作上之癥結,是否足以解決相關問題,將承續前揭論述,深入檢討台灣修法草案之優劣,並擬提出修法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