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名稱:法律研究所
學位別:碩士
畢業學年:103年
指導教授:陸敏清、宋俊賢
本研究旨在以我國「專科護理人員」甄審之法規及制度面探討相關之醫療缺失及糾紛;簡而言之,我國因專科護理人員甄審制度未臻完備而導致諸多醫療缺失及糾紛,本研究以法律及醫療專業二面相為出發點探討我國在專科護理師之職業範圍、專業訓練、以及甄審制度等問題。本研究以專科護理師執業範圍「界定不明」、對於制度及程序「授權不清」、以及甄審及訓練「專業不足」三點陳述我國專科護理師制度之缺失。有別於相關研究主旨在於專科護理師執業範圍於明確法源導致專科護理師違反醫事法疑慮,本研究以專業醫療角度探討我國醫療體系於專科護理師制度的設計及定位上之缺失。按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劃,專科護理師之執業在於彌補專業醫療人員短缺之問題,但由於過度業務授權及草率訓練與甄審制度的結果下已經發生醫療品質瑕疵,本研究首先以北城婦幼、和平、及義大三大案例事實為出發,探究專業護理師無論是在業務範圍或是專業訓練上之瑕疵,進而批判中央主管機關在醫療業務之草率行事只會導致醫療糾紛不斷發生。本研究於結論建議專科護理師除在業務範圍需清楚明確外,主管機關必須對於僅得於醫師執行醫療「核心行為」部分為嚴格監督以及劃分相關授權;並且明確化分「核心行為」及「輔助行為」,而非一昧為填補人力而便宜行事,不斷擴張解釋。另一方面,我國礙於現實無法按英美等國經驗以碩士以上學歷認定專業護理師,但也應在訓練機構、學習教材以及甄審考試方面嚴格把關,避免專業不足導致悲劇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