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在民國82年9月15日的委員會議中,對於「強制性儲蓄制度」提出討論,並獲得多數委員認同。到底決策當局所將推行的強制性儲蓄制度是什麼?為何此時要推行該制度?該制度的適當性又如何?由經建會官員的幾次談話中,我們大致可以了解,我們政府目前所大力推銷的強制性儲蓄制度,就是想仿照日本財政投融資制度及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制度。除了想將現有的郵政儲金、簡易壽險、勞工保險基金等政府掌握的中長期資金作統籌運用外,還考慮規劃建立強制性儲蓄制度的可行性,例如各項規劃中的年金制度,目的在增加中長期資金的穩定供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