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雷根在1988年8月23日正式簽署了美國1988年綜合貿易暨競爭力法案(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of 1988)。美國國會制訂這項法案的背景,是在於近十年來由於世界經濟情勢與美國經濟情況的改變,使得現行的美國貿易法令已不敷需要,在防止美國生活品質進一步惡化與確保對外貿易的競爭力下,乃有是項法令的訂定。不過,誠如該法案開宗明義地指出:造成美國經濟失衡的首要原因為國際間總體經濟政策的不一致與美國巨額的財政赤字,但在該法案中並未對此有任何規範,因此一般預料該法案事實上並不能有效地解決美國對外貿易失衡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