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都市經濟學的講法,都市內住宅區位的價格,是由消費者(也即住戶)決定的。他們在評量各社區公共設施服務水準、環境條件與鄰里特性後,依自己負擔能力,選擇自己所喜好之社區遷入;當鄰里中有不良的或自己不喜歡的現象產生時(如汙染、犯罪,或鄰人低俗的作風等)則搬出,在這住戶選擇的過程中,不同區位所提供的居住條件會使嗜好相同的家庭聚居一區,此時每戶均得到最大的滿足(Utility Maximization),也就是都市的均衡區位價格和均衡區位型態(Equilibrium Location Pattern)形成之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