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與日本的經貿技術合作關係,在1972年9月建交以前,雙方係依據1952 年6月所簽訂的「第一次日中民間貿易協定」、1953年9月的「第二次日中民間貿易協定」、1955年5月的「第三次日中民間貿易協定」(實質上已類似政府間協定)、1960年初中共方面所提出的「貿易三原則」(雙方據此進行「友好商社貿易」)、1962年12月的「日中民間長期綜合貿易(又稱LT貿易)備忘錄」、1968年3月的「日中備忘錄(或稱MT貿易協定)」(實為準政府間貿易協定,但在1963~1972年期間,則以「友好商社貿易」佔壓倒性比重),以及1970年4月周恩來所提出的「周四原則」等,維持了以民間層次為主的經貿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