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台灣地區民國七十三年有一萬一千多人死於意外事件,其中有許多是因為使用不安全的消費性商品而引起的。例如玩具體積太小易被幼兒吞入而窒息,家電產品電線漏電會使人觸電,更會引起火災,車輛設計不當會造成車禍,瓦斯器具不安全會造成瓦斯中毒等等。消費性商品的安全已成為各國政府及消費者運動所重視的一個問題。美國於一九七二年通過了「消費性商品安全法案」並成立了半獨立性的機構「消費性商品安全委員會」(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簡稱CPSC)來執行該法,另外有國家公路安全署(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來管制車輛的安全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