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62年肥料換穀制度的取消,加上國際能源及糧食危機的衝擊,造成國內稻米的供需失調,不得不依賴食米的進口以資調節。因而,政府為確保糧食的自給自足,遂於民國63年4月設置糧食平準基金,採取保證價格收購農民稻穀,並給予免息生產貸款,用以提高農民種稻意願,使得十幾年來稻米能夠充份供應;同時,也由於國民生活水準不斷提高,每人每年平均的食米消費量由63年的134.15公斤,遞減至72年的90.32公斤,生產的過剩造成了糧倉的盈滿為患;資金的呆滯,又導致了平準資金的嚴重虧損,截至民國74年6月虧損金額已高達五百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