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七十七年桃園出現台灣第一宗鎘米事件,引起恐慌,並讓觀音鄉大潭村舉村遷走。十三年後的秋天,雲林虎尾、彰化和美、台中大甲……又一連串的出現鎘米。消息傳出,社會震驚。」這是民國91年6月20日天下雜誌第247期陳良榕的報導;鎘米事件讓臺灣民眾了解,原來環境污染會引爆食安事件,不是只存在於學術討論的一個議題,而是真實存在於我們周遭生活中;鎘米成因正是農地土壤遭重金屬污染所肇致,這與「綠牡蠣事件」的成因是相同的,也是我們在經歷那個「美好的經濟起飛年代」後,所要共同面對的環境苦果。眾所周知,農地土壤受重金屬污染面積最廣的地區便是彰化,也是筆者自小生活的家鄉;對於灌溉水源受重金屬污染進而污染農地一事,政府最早於80年間所提出的因應對策便是「彰濱工業區電鍍專區」及「水污染防治法」,期待透過嚴查地下電鍍廠、輔導電鍍廠立案作好廢水處理、促成業者往專區集中設廠等作法,杜絕彰化主要灌溉水源東西二、三圳的重金屬來源,就理論上言,不失為正本清源的作法;但上揭鎘米事件卻成了上揭對策徹底失敗的見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