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掮客林○崇集團勾結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中將副司令袁○龍、上校組長鍾○祥及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上校組長楊○山、上校副組長王○德等多名將官、軍官,利用期約運作升遷調職(即買官)、招待旅遊、提供研究所考題、餽贈禮品、按月支付顧問費、飲宴消費、代支房屋裝潢費或現金等方式,對上述軍方人士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以收集、交付、洩漏足使國家安全及利益遭受重大危害,屬「國家機密」、「軍事機密」,機密等級為「機密」之上述軍方人士所業管尚未公開之天○專案等27件軍事機密工程標案資料或訊息,再對外洽詢有意施作之廠商,如前述業者確定要參與投標,則須支付新臺幣(下同)20萬元或30萬元之「報名費」,以取得前述資料進行備標,且俟得標後,該業者仍須依得標金額,支付13%至20%不等之紅利予林○崇集團,另該案後續工程之使用材料,亦須配合該集團所指定之廠商來施作之貪污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