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不會主動配合拍賣程序,2、不動產拍定之後是否會點交,以及是否能順利點交給買受人的不確定性較高,3、不動產之應買人無法事先進入拍賣標的檢視物件,4、應買人事先必須準備應買總價兩成的保證金,並且於拍定之後,實務通常是一週之內,要一次繳清全額價金,5、不動產之拍賣程序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如拍賣物有瑕疵,應買人需自行吸收瑕疵,6、一般民眾對於購買被法拍的不動產有心理上的障礙,7、不動產的拍賣公告張貼日距離拍賣當日的時間有法定限制,實務上張貼日到拍賣日通常是距離三到四個禮拜,並非所有潛在有意願應買的民眾均可能得知拍賣訊息,縱使有意願之應買人亦無法有充分的時間,準備應買所需要的交易資訊與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