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1997年間承受亞洲金融風暴的韌力深受國際上所肯定,不但受波及的程度最輕微且復原的速度也最快,除了凸顯了我國堅強的經濟實力基礎之外,也印證了我國應變外在金融危機的處理能力。然而自1998年10月以後,國內企業財團財務危機頻傳,股票違約交割事件接踵而來,由羅傑建設造成的央票危機開始,東隆五金、國產汽車及新巨群集團股票違約交割、漢陽集團財務困難、廣三集團造成台中企銀危機,泛亞銀行與中興銀行經營危機,以及近日來的台開信託與遠倉的購地糾紛、國豐集團股票的違約交割,一連串金融失序事件導致銀行放款趨於保守,進而緊縮銀根而影響企業戶取得資金;企業集團取得融資不易,紛紛採取集團瘦身變賣資產償債計畫,諸如東帝士集團、慶豐集團、國豐集團以及長億集團即請求銀行團展延貸款或向財政部申請紓困以度過難關,如此惡性循環的結果將不利整體經濟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