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12月28日,即審判預計開始之日的三個星期前,Causey認罪。Skilling之律師立即請求聯邦地方法院延期審理,法院同意將訴訟審理延至2006年1月底。在此期間,Skilling重新提起其變更審判地點的聲請,Skilling主張陪審員問卷顯現了普遍的成見存在,且Causey之認罪更進一步影響陪審員候選人。若休士頓繼續作為審判地點,Skilling強調,陪審員們必須被法院以及案件雙方律師個別詢問有關陪審員們對於安隆案之想法以及新聞媒體對安隆案的大肆報導之問題。聯邦地方法院再次駁回Skilling請求變更審判地點之聲請。法院認定,Skilling仍未「證明審前新聞媒體的大肆報導和社會成見造成了陪審員成見之推定」。法院認為,用來遴選陪審員之問卷問題及陪審團遴選程序提供了足以確保陪審團公正性的保護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