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原告Charles Selden於1859年依照美國著作權法之規定,取得其名為「Selden的精簡分類帳目或簡易簿記」一書的著作權。Selden出版該書的目的在於向讀者展示與解說某一特殊簿記系統。Charles Selden於1860和1861年也取得上述簿記系統之修訂版系列書籍的著作權。本案原告Selden對被告Baker提出訴訟,指控被告Baker侵害原告這些簿記書籍的著作權。被告在其答辯中不但否認原告Selden為這些簿記書籍的作者,也否認侵害原告的著作權,並且主張原告宣稱其簿記書籍之著作權受到侵害的那些印上平行欄位和標題的空白表格,並非為著作權保護的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