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Schmerber v. California案中裁決,州政府可以在嫌犯抗議的情況下,指示醫生對涉嫌酒醉駕車的嫌犯施以抽血檢驗血液酒精濃度,並不侵害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賦予嫌犯免於受到政府不合理搜索及扣押的權利。但是本院在Schmerber v. California案中也嚴正聲明:「今日本院裁決美國憲法並未禁止州政府在非常有限的情況下對個人身體做出輕微的侵擾,並不表示美國憲法允許州政府在相同情況下對個人身體做出更嚴重的侵擾,或是允許州政府在其他情況下對個人身體做出任何侵擾。」在本案,維吉尼亞州檢方欲強制涉嫌持槍搶劫的被上訴人Rudolph Lee進行一般麻醉手術,以取出卡在他胸腔的子彈。上訴人(維吉尼亞州檢方)聲稱這枚卡在被上訴人胸腔的子彈,可以證明被上訴人是否涉案。本院認為維吉尼亞州檢方在本案欲強制被上訴人進行一般麻醉手術以取出卡在他胸腔的子彈,為本院在Schmerber v. California案中所不允許州政府對個人身體做出「更嚴重的侵擾行為」,因此本院裁決維吉尼亞州檢方若強制被上訴人進行一般麻醉手術以取出卡在他胸腔的子彈,將侵害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賦予被上訴人免於受到政府不合理搜索及扣押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