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使用的绿色电池(重大可持续发展项目介绍)
环境对联趣话
论跨行政区的水环境资源纠纷
论生物安全法
关于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资源法典》的思考
通向和谐社会的法理症结──关于法律能否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争论
中国应对绿色壁垒的法律和政策
中国西部大开发的现况及其有待解决的问题──为了实现和谐、可持续的发展
建设和谐社会的法学理论──调整论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法的发展概况
论动物福利法的基本理念
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法制建设
当代中国的环境资源法学研究
生态安全、环境与贸易法律问题研究
简评动物权利之争
论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概念、内容、特点和作用)
建设和谐社会、环境友好社会的法学理论──调整论
论科学发展观中的人与自然关系
《循环经济法》的原则和制度
论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学理论
从对《德国民法典》第90a条的理解展开环境资源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
从《调整论》的争论评“主客二分法”的弊病
能源法:立法助解能源之结
论处理水纠纷的方法
环保不能漏了新农村 健全农村环保法律 可以这样做……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亟待建立
环境权理论研究的成就和发展方向
和谐社会中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
以生态文明观为指导,实现环境法律的生态化
深化审判制度的改革,建立环境法院(庭),保障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
论政府环境责任的缺陷与健全
关于加强环境法治建设的总体构想
完善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战略构想
析“主、客二分法”的法学研究范式
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构想
蔡守秋为几位作者新书所作之序及书评
我国环境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与生态文明观
第二专题 环境法调整对象研究
湖北省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演講稿)
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论农村环境保护法规制的主要领域
论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所引起的法律问题
百年绝对无觅处,环境文化续新联
当代环境资源法中的经济手段
第三种调整机制──从环境资源保护和环境资源法角度进行研究
论环境外交的发展趋势和特点
论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
可持续发展与西部大开发
中国的环境保护民间组织
环境保护与环境法制
国外建设生态城市的法律
加强水土保持法制建设,进一步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论水权转让的范围、原则和条件
对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影响的法律调控
论水权体系
从敬重黄河生命,论倡导河流伦理
大河流域的可持续发展与法制建设
论环境安全问题
论排污权交易的法律问题
建设法治秩序是实现西部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论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我国土地法体系问题探讨
《森林法》修改的几个问题
建设生态区的法制保障
深化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自然资源市场的法律调整
正在变革中的欧盟环境民事责任体制
法律关系新论──调整论关于法律关系的理论
论环境权
水资源的综合决策和流域管理
论循环经济立法
环境法──国家安全的保障
论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
关于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环境法学理论的要点和意义
论制定《能源法》的几个问题
法学研究范式初探
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的含义、来源和发展(一论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
环境正义与环境安全(二论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
环境公平与环境民主(三论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
环境秩序与环境效率(四论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念)
论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体系的框架
论水权体系和水市场
人与自然的法学思维──环境法研究中的理论问题
澳大利亚环境法
触摸中国环境法的历史印痕 ──专访著名环境法学家、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
西部边境城镇的法制建设
实现环境法治的前提条件
欧盟环境法的特点及启示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
环境资源法学“十五”研究规划
对加快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思考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律问题
论环境法治
论人口、环境、资源一体化问题
美国的第二代环境政策
论可持续发展对环境法的作用
国有水资源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条件
论水权转让的范围和条件
加强水土保持法制建设进一步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
从我国环保部门处理环境民事纠纷的性质谈高效环境纠纷处理机制的建立
建设生态区的法制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