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在泰國舉行的聯合國第11屆犯罪防止會議提出「曼谷宣言」之後,世界各國刑事司法與犯罪處遇制度興起一片改革的聲浪,其中包括強調要本著合作精神尋求正義,綜合性、系統性的打擊跨國性的組織犯罪、反貪腐、反恐怖主義;同時也強調各種文明之間的對話、促進寬容、防止未經區分而將不同宗教與文化視為政府目標,以及解決各種發展問題與未決的衝突;另在尾聲具體的勾勒出現代的修復式司法方針,以新型態的司法模式取代應報式刑罰及純粹的醫療模式。整體國際刑事思潮一改過去單一區域就地論法的方式解決,尤其在犯罪者處遇(包括「機構內」與「機構外」)的現代觀感,修復式司法無寧是一顆投射在司法黑森林的照明彈,既刺眼又讓人不得不努力地想要看清楚它的樣貌。基於與國際接軌及與時推移的追求,爰為文紹述,期予國內刑事司法改革提供不同角度的思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