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期貨業者之需求,同時為拓展我國期貨市場之發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今(96)年7月10日發布期貨信託事業及期貨信託基金相關法規,分別為「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以及「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等四種行政命令,作為推展期貨信託相關業務之依據,同時未來也將提供投資人更多元化的投資管道。相對應地,期貨公會方面也將研擬相關的自律規範,業者也摩拳擦掌地迎接此項新業務市場的開發,預估明(97)年第一季應可推出台灣發行之期貨信託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