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德的倫理學中,意志是一個中心的概念。這個概念上連著純粹實踐理性、自由、道德法則,義務等概念,下接道德情感、性癖、性好、意念等概念,並關連著自律道德與他律道德之分,善與惡之分等等。這個概念自康德確立他的倫理學底形態之後,從「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實踐理性批判」,以至「單在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及「道德底形上學」等主要的倫理學著作中,都佔著極為顯著的地位,雖然在這些不同的著作中,康德對於意志的基本看法沒有很大的轉變,但意志一詞──嚴格來說在德文中是兩詞(詳說見後),卻一貫地帶著使人難解的含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