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育中之個人成績紀錄,乃是相當重要的學生隱私資料,本應僅對學校及學生當事人雙方進行揭示。惟基於評量結果之慣有運用模式,學校亦有公告學生成績或對第三人(學生家長或其他第三人)逕行揭示學生成績等行為。本文以尊重學生資訊自決權為出發點,參酌國內外保護個人資料相關措施及規範,除嘗試藉此歸結出學校揭示學生成績之一般性原則,亦將分就學生成績之權利主體與管理責任兩大面向,提出實務操作層面所應具備的基本認知及原則,並期藉此深化校園民主及法治教育。最後,本文依據相關探討結果,進一步提出公私一體之法規適用、法規漏洞之有待填補、超越免責之行政善意等三項實務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