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基因造產品(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 GMO)是生物科技發展下的新產品,雖然其商業化生產已有十年的歷史,全球總種植面積已高達七千萬公頃,年總產值也有四百餘億美元之鉅,且量、值及種類年年均有明顯增加之勢,接受的國家及地區也逐漸加多,前途看好。惟在發展的過程中,仍有部分國家、地區或團體對此項產品的安全性及對環境的影響,表示疑慮。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歐盟及綠色和平組織。歐盟對此新生事物安全性的疑慮來自於近年來不斷發生如狂牛病、口蹄疫等食品安全之問題,因此在其成員國的壓力下,採行較為謹慎保守的政策與措施,在去(2004)年以前的六年中,暫停核准GMO的進口。此項政策與措施,自然影響了GMO主要生產國美國的利益,被美國一狀告到WTO去,雖然案子尚在糾紛爭議處理中,惟歐盟自知在科學立場上站不住腳,態度已稍有軟化,因此於去年修正法規,重新開始依新法規核准GMO進口。其新法規之重點在規範GMO的核准程序、標示及可追溯性等,甚為完整,很多內容可供我未來研擬GMO管理法規之借鏡,謹特介紹以供有關人士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