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環保署(USEPA)早在1990年代開始,即研究將下水污泥(sewage sludge)當做肥料或土壤改良劑的可行性,並根據1993年國會所通過的相關淨水法案(Clean Water Act)中,訂定有關下水污泥土地施用(land application)的Part 503規範。為了降低大眾對「污泥」一詞的排斥感,USEPA根據Part 503規範,在1995年所發佈的風險評估指引中,將下水污泥改稱「生物固形物」(biosolid),藉以強調它的正面意義,其定義為:在都市廢水處理過程中所產生之穩定固體有機質,且可回收做為土壤改良劑者。因此在本文中,蓋以生物固形物一詞取代污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