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思光在區分實然、必然和應然的基礎上,結合傳統儒學資源,提出義命分立的觀點,並以之處理自由與必然的關係,進而將價值的根源歸於主體,而主體須經「窮智見德」始能圓滿確立。勞氏通過價值自覺二型的設準劃分道德心與宗教心,又以自我境界之劃分的設準區別認知我、情意我和德性我。主體性的客觀化被勞氏劃定為直接運行、間接運行和超越化運行三種模式,勞氏認定中國重德精神因自限於道德心的直接運行模式而無法成就科學與民主精神,須經觀念結構的改變,再綜合康德哲學始能建立德智融貫的新文化精神。但主體客觀化的過程中因生命之有限性必陷入理分衝突的困局,主體唯有一力承當生命的苦與罪,方能於命中顯義,進而展現主體的最高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