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正確地瞭解胡塞爾的「所意」(noema)觀念,將可以進一步見出:「完全的所意」(full noema)既是具體的所意,也是如其被意想的對象,而不只是語言的意義或只是「意涵性」(intensionality)。而且,既使從知覺活動提升到判斷活動,該活動的所意意含(noematic sinn)仍舊是如其被意想的對象或事態。先前,我曾經另文論述了對所意觀念解釋的兩路發展,見出「弗列格式進路解釋」之特殊見解,以及相對立的「反弗列格式進路解釋」之批評所在,並獲得了「所意」是完全的所意而不能只是語言表達層面的所意意含,以及所意離不開相關的知覺特性及能意(noesis)之具體關連,這兩個主要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