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哲學、尤其是在西方傳統的系統哲學中,宗教哲學或哲學神學與倫理學本屬於兩大次級系統中:前者屬於理論哲學中形上學向度之特殊形上學,後者則為實踐哲學之主要學科。當代哲學發展中,一方面,宗教哲學經歷嶄新的宗教(科)學研究,宗教現象學,乃至吾人所倡導的宗教詮釋學轉向,不再侷限於形上學向度及其存有學典範而侷限於所謂上帝存在論證等問題,相反地逐漸擴大其關懷至所有實際宗教現象所顯示的諸宗教向度,當然也包含宗教之價值規範乃至宗教倫理之次級向度;另一方面,傳統的哲學倫理學也經歷所所謂實踐轉向而儼然成為新的第一哲學,由經過應用倫理學之開發而轉向關心在當代各種新的倫理情境下的具體實踐議題。若從所謂傳統與現代之對比脈絡而言,傳統宗教及其哲學如何面對現代文明之時代倫理議題,其間張力乃至衝突尤其顯然,例如醫學倫理中的代理孕母議題,性別倫理中的多元性別議題,科技倫理中科研自由有無限制議題,環境倫理中人類或生態中心之張力,商業倫理中的義利之辨等皆然,甚至後三者間也有張力問題,例如科技與環境之對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矛盾,科技研究與商業利益之主體性衝突以及其雙方互利卻可能導鄙視人文與破壞自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