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在制定《中醫藥法》後,有關中醫藥的各項研究發展可謂一日千里,並獲得全球高度矚目,又在對抗新冠肺炎、慢性病、文明病等戰場上,兩岸中醫藥的表現屢屢大放異彩,而大陸對中醫藥產業所給予的培植與獎勵,也帶給臺灣產、官、學界諸多啟發,尤其是法制面向上,大陸的《中醫藥法》不僅是全球首都中醫藥的根本大法,還是一部完善、縝密、詳實、前瞻性的醫藥法典,對於世界醫藥史觀能帶來前所未見的影響,有鑑於此,筆者在擔任臺灣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及其後接任理事長期間,即積極催生臺灣《中醫藥發展法》的制定,幾經波折努力,已在民國108年12月6日在臺灣完成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