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目標本科考試旨在考察應試者對於以華語文為第二語言教學者所應具備合於時代潮流的教學觀、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並熟悉教材編寫及教學方法技術。(二)考試範圍、內容1.有關人類學習、認知心理及知識發展的教育心理學:(1)第二語言「習得」及「學習」之間的互補與配合的原理,以及第二語言教學與實施之過程。(2)現代第二語言教學之行為學說(Behaviorism Theory)的教學理論與實行原則,以及認知學說(Cognitive Theory)的教學原理及實行過程。(3)基於以上兩種學說在教授外國學生學習華語文的過程與步驟。2.華語文知識與技能之教授。(1)聽、說、讀、寫的教學方法。(2)華語文之語音、語法、漢字、詞彙、會話、閱讀、寫作教學要點與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