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投資工具的選擇方向,研究小組獲致初步研議重點及優先順序如次:保險商品方面,可選擇保本型的保險商品,確保於到期日能支付滿期保險金,同時其預期利率高於持有期間之定存儲蓄存款的平均利率。然此保險商品較缺乏流動性,若提前解約將會有損失;再者宜審慎選擇提供保險商品的保險公司,以降低信用風險。若選擇利率變動型的保險商品,宜注意在持有期間, 其宣告利率可能低於定存利率。若該保險商品以外幣計價,仍宜注意外幣的選擇及匯率變動的風險。共同基金方面,可考量債券型基金,惟宜以能保本者為優先,同時宜注意其報酬率及淨值的變化,亦即宜審慎評估該基金的投資標的、績效、進場選購時間、停利及停損點。若該基金以外幣計價,仍宜注意外幣的選擇及匯率變動的風險。投資組合方面,可同時考量投資於不同的保險商品及共同基金(含外幣計價者),亦即在安全性及流動性相對穩健的前提下,選擇數個具有獲利潛力者,構成投資組合,期能獲致較高的收益。特別是共同基金的投資,可考慮定期定額或定期不定額來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