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日本執行品種權登錄制度的歷史悠久,早自1947年施行「農業種子種苗法」(Agricultural Seeds and Seedlings Law),即針對植物品種權進行登錄及保護,1978年更名為種子及種苗法(Seeds and Seedlings Law)(以下簡稱種苗法),在1982年成為UPOV會員國,1998年依據UPOV1991年公約,將舊法全面修改,並於2003年、2005年及2007年對種苗法進行進一步的修法。在品種權申請狀況方面,2013年的申請就有1,027件,並有830件獲得品種權案,申請案約為臺灣的5倍之多(臺灣2013年共有195件申請案,142件獲得品種權案),為了解日本品種權檢定,承農委會「臺日技術合作計畫」經費支持,民國102年筆者至日本檢定專責單位日本獨立行政法人種苗管理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seeds and seedlings,以下簡稱NCSS)及農林水產省品種保護辦公室進行研習,研習中特別針對日本獨特的侵權協助體系,PVP G-men(Plant variety protection Government men)進行了解,以下僅就PVP G-men進行簡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