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是歐洲人口與禽畜密度最高的國家,其農業生產者善於應用最新的科技與方法,使其國家在農業經營方面有很高的聲譽,但高密度之畜牧飼養與大量肥料施用所帶來的農業高產值,也相對帶來環境的負荷。荷蘭政府為處理環境營養鹽過多的問題,及減緩營養鹽流失對地下水與地面水的負面影響,遂制定嚴格的營養鹽管理辦法及環境容許標準(如地下水、地面水之全氮與全磷限值),促使農田之氮、磷能達到平衡,並且限制畜牧廢棄物僅能再利用於農地,畜牧業者亦需遵循飼養額度之規範與畜牧廢棄物施用量之規範,與我國現行畜牧廢棄物管理相當不同。有關畜牧廢棄物全數再利用於農地政策,除了荷蘭外,許多歐美國家亦採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