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為因應社會各界對於有意義之休閒遊憩與自然體驗的需求,以及提升社會大眾生態保育觀念與行動,於200年委託學者周儒、郭育任教授執行「林務局國家森林遊樂區自然教育中心發展計畫」,其目標係積極轉型強化既有設施及資源-國家森林遊樂區,成為林務局與社會各界互動的平台,定名為「自然教育中心」。自然中心(nature centre)的發展有歷史上的意義與價值,其被用來囊括所有「與環境學習有關」場域類型的統稱。國內學者周儒(200)將之定義為〝一片具有環境教育資源特色(不論是大或小)的土地區域上,整合環境教育專業能力、專業課程方案與適當的環境資源,整體發揮其能量,提供環境教育專業服務給第一線的顧客如學校學生、一般社會民眾,以達成教育、研究、保育、文化、遊憩之多功能目標的環境教育專業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