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持續推動各類有形文化資產的保存與教育推廣工作,從調查、研究修復再利用、到管理維護的推展,建立一套完整的保護機制。在公眾保存意識的提升下,各古蹟與歷史建築登錄指定的數量大幅增加,為建立古蹟所有人、使用人及管理人應有的古蹟保存與防災觀念,辦理防災演練,透過經驗分享與古蹟實際操作演練,增進古蹟歷史建築保存與防災觀念。聚落及文化景觀的保存,建立了跨部會與跨縣市的平台,相關法規條文的修訂,使保護機制及民眾參與權益的保障更加完備。輔助各縣市政府執行古蹟、歷史建築之修復規劃設計、修復工程、管理維護、活化再利用;輔助各縣市政府執行聚落保存及再發展計畫及文化景觀保存維護計畫與聚落及文化景觀之規劃設計、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及管理維護,以達到文化資產多元永續發展計畫之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