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以下同)2002年1月1日檔案法施行以來,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積極推動檔案管理制度之建置,並落實檔案開放應用。隨著檔案媒體類型及內容樣態日趨多元,為精進我國檔案管理制度與應用實務,本局每年均擬訂計畫派員出國考察,瞭解國外檔案管理制度規章、作業流程及發展趨勢,以供我國檔案管理事業之參考。本局自2013年進駐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以來,除設置行政辦公處所外,亦設置永久性國家檔案典藏場所及國家檔案展覽與應用空間,以妥善保存國家檔案及推廣國家檔案應用。然而,擘劃並設置首座國家檔案館,是本局鍥而不捨的重要任務,是以,持續汲取歐美先進國家經驗與做法,誠屬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