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檔案是組織和個人在社會實踐活動中直接形成,有一定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歷史紀錄,尤其政府機關處理事務與社會大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其重大決策,對社會發展的影響至深且遠,而在政府部門內最核心歷史軌跡的公文,記錄著事件發展的過程與主事者對事件判斷的態度與智慧,隨著事件結束落幕,最後轉為檔案,而檔案有效保存與管理,可窺過往情況,成為見證,更為殷鑑,是檔案管理之價值與重要性,不言可諭。依檔案管理局統計民國(下同)91年至95年民眾申請應用檔案來源機關及件數統計分析,申請人以歷史考證、學術研究、個人或關係人資料查詢、權益保障、事證稽憑或業務參考為申請目的,申請移轉自國防部軍務局及軍法司類如「叛亂案」或「非法顛覆」案名者,分別為53,533件及7.883件,分居各機關第1、3名,占全國所有機關總件數62%,可見國防部所保存並移轉檔案管理局之軍法檔案之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