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至2019年初,在歐盟的壓力與要求之下,各境外公司設立地區,如:英屬維京群島(BVI)、開曼(Cayman)、安圭拉(Anguilla)、貝里斯(Belize)、馬紹爾(Marshall Islands)、聖文森(Saint Vincent)…等知名免稅天堂(Tax Havens)地區的主管機關,紛紛制定了經濟實質法(Economic Substance Acts)或修訂類似的法案,著手開始要求設立於該區的境外公司,必須逐年進行經濟實質測試(Economic Substance Test),並逐年進行經濟實質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