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四面環海位居東南亞島鏈中心,得天獨厚的優勢地理環境,多元的海岸地形、河川、溪流等水域資源,擁有許多豐富的自然生態,得天獨厚的天然地形與資源,讓臺灣擁有「福爾摩斯」美麗島嶼之稱。2002(民國90年)行政院首度公布《海洋白皮書》宣示我國為海洋國家,以海洋立國;2005(民國93年)和2007(民國96年)分別發布《國家海洋政策綱領》及《海洋政策白皮書》;2008(民國97年)至2010(民國99年)全國22個地方政府成立海洋教育資源中心;2017(民國106年)發布修訂版《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強化各級學校學生之海洋素養,培育產業界所需各類優質專業人才外,更推動海洋思維的全民教育,扎根海洋基礎教育。行政院於2018(民國107年)設立海洋委員會;2019(民國108年)11月公布「海洋基本法」,訂定6月8日為國家海洋日,並將海洋重要知識內涵納入國民基本教育與公務人員培訓課程,以推動普及全民之海洋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