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犯罪案件的發現與偵辦,始於警政、調查等機關,因而得藉其犯罪數據統計分析,一覽最接近案發時點的犯罪樣貌。本篇第一章,先透過結合普通刑法、特別刑法的全般刑事案件,分析各地警察機關受理的犯罪案件,含發生數、犯罪時鐘與破獲數,及犯罪嫌疑人資料,含性別、年齡、犯罪型態等特性;第二章,以普通刑法為主軸,汲取近10年案件數較多的財產、暴力等犯罪類別,並進一步分析其案件數、犯罪方式,與犯罪嫌疑人數趨勢、性別特性;第三章,聚焦於特別刑法,尤其在考量此類案件的發現與偵辦途徑下,經由警政、調查、廉政、衛福等機關資料之連結,譜出較接近實際犯罪態樣的案件數與嫌疑人數;至於第四章,係以犯罪率、監禁率為指標,觀察我國、日本、瑞典、英國、美國的多類犯罪趨勢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