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所處理的對象不外數值與圖形,或兼處理數與形。可以說算術處理的是整數,分數的四則演算(加、減、乘、除),漢代的《九章算術》已討論到正、負整數和分數的約分、通分以及比例分配等問是,我國負數觀念的出現比西方早一千多年,這是拜《易經》「損、益」觀念之賜,因為益是正,那麼損就是負。至於先賢喜用分數而少用小數,則出自「類聚群分」的觀念,中國人一向講「不患寡而患不均」,分配分的好,分的適宜,那大家自然「守分」,社會就自然和諧,所以《荀子、王制》即有「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宜也)……故序四時,裁方物,兼利天下無它故焉,得之分義也。」 |